- 商標注冊后有有效期,及時監(jiān)控,莫讓別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機。
我們都知道,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,商標過期了要申請續(xù)展,如果一不小心忘記,該商標將會被注銷,自己辛辛苦苦經營的商標就這樣沒了;或是自己的商標遭人搶注,已經在別人的名下了,這就像是在考場上被別人抄了卷子,到頭來老師反而會罵你是抄襲。
案例
做化妝品的A公司在1992年注冊了一個A商標,并且把這個商標做成了知名品牌,品牌效應已經彰顯了,然后到2002年商標到期,A公司辦理了續(xù)展,但是到了2012年,由于公司內部的人事變動比較大,這個商標就忘記了辦續(xù)展,因此A商標過期失效了。屬同行業(yè)的B公司,瞄準了這個機會,搶注了A商標,并且計劃用到自己的產品上,讓消費者誤以為這個產品是A公司的。
我國商標注冊奉行的是申請在先原則,商標局在審查商標申請時,一般只審查商標有沒有在先申請或者注冊,而不會考慮這個商標是不是搶注他人的。因此,像A公司遇到的這種商標搶注的情況有很多。
對于商標過期被搶注的這種情況,要想奪回商標就只有下面幾種途徑了:
1、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
根據(jù)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(guī)定,“對初審公告的商標,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。”惡意搶注商標的情況如果在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內及時發(fā)現(xiàn),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,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。
2、就已經注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
根據(jù)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(guī)定,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注冊的,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,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。A公司可以向商標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銷B公司的注冊A商標,并同時申請商標重新注冊A商標。
當然,想撤銷B公司的商標,還是很有難度的,就算成功也會浪費很多時間。這時,還有一種辦法,就是向B公司提出商標轉讓,讓B公司把這個商標再次轉讓出來或者讓B公司把這個商標授權給自己用。
A公司把這個商標做火了,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同,市場也打開了,就因為一個疏忽就讓B公司鉆了空子,A公司的商標過期后,B公司再去注冊,從理論上來說,B公司是沒有過錯的。
這個案例提醒我們,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商標,商標注冊后有有效期,企業(yè)應及時監(jiān)控,以免商標過期被搶注,要及時進行商標信息的變更、續(xù)展等工作,別讓別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機!